当李维的视线在那团深绿色光团上停留,视野中光团迅速扩大。
场景霎时切换。
李维的眼中重新有了色彩。
“你在干什么,不要乱动桌上的蛋糕,那是留给你弟弟吃的!”
李维发现自己的视野变得很低,仅仅能够面前看到一米二左右的桌面。
一个尖锐又粗哑的女声从不远处的厨房中传来。
很快,随着啪嗒啪嗒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,女人来到了李维的面前。
李维缓缓抬起了头,看到了女人的下巴。
她穿着粗棉布制成的长裙,身上系着一条略显油腻的围裙。
啪——
一个巴掌狠狠地落在了李维的左脸上,火辣辣的痛感瞬间从脸颊上传来。
李维感觉自己的左半边脸应该已经肿了。
还没等他反应过来,女人就一把抓起了他的右手,强行掰开了他的手掌,将一小块蛋糕从他的手心里夺走。
“蠢货,你就这么嘴馋,不知道今天是你弟弟的生日吗?现在就给我滚去外面,晚上不准进屋睡觉!”
女人说着一把提起了李维的领子。
李维瞬间双腿悬空,不停扑腾着。
他听到自己嘴里发出尖叫,不断挣扎哭闹,嘴里喊着妈妈,但女人依旧毫不犹豫地把他从屋子里丢了出去。
砰——
房门在他身后用力关上了。
一出来,李维才感觉到一股深秋的寒风袭面而来。
他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,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长衫,一条不那么合身的裤子。
脚上是一双破了脚趾洞的袜子,没有穿鞋。
就在这时,他听到远处传来了笑声。
那是一个四五岁的男孩,正被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抱起来,举过头顶。
“哈哈哈哈,爸爸,快点放我下来,哈哈哈哈。”
“好,今天是小格纳的生日,所以小格纳可以拥有一个愿望。”
“什么愿望都可以吗?”
“只要爸爸能够满足你的,你都可以提。”
“那……那我想要玩具飞车。”
“好,爸爸攒钱买给你!”
“哦,爸爸最好啦,哈哈哈哈……”
李维发现自己开始奔跑,跑进了一个树丛,蹲了下来。
他的眼睛透过草叶,定定看向不远处那一对幸福的父子。
“好了,爸爸还有一些事情要忙,你现在这里玩一会儿,等到了晚饭时间,再进来吃饭。”
男孩乖巧地点了点头,目送着父亲远去。
当男人离开之后,李维站了起来。
他看到自己正在向那个名叫格纳的小男孩走去。
“加尔。”
“你什么时候才能告诉他们真相?”李维听到自己说。
“加尔,你在说什么?”男孩格纳的脸上露出了迷惘的表情。
“那件事情根本就不是我做的,是你!就是你!”
李维感觉自己的声音变得有些歇斯底里,但又刻意压抑着音量,避免引起屋子里两人的注意。
而就在李维说出这句话的同时,格纳的脸上褪去了迷惘,露出了一个恶魔般的笑容:
“是你杀死了桑尼(狗的名字),是你用石头砸了妈妈的头,是你把布鲁斯奶奶从轮椅上推倒。
这些事情,都是你干的。
加尔,承认吧,爸爸妈妈不可能再喜欢你了,他们讨厌你这个孩子,恨不得你马上去死。
那你,为什么不去死呢?”
“你……你这个恶魔……”李维开始后退,他的内心感觉到了一阵恐惧。
而他的反应,似乎取悦了面前的格纳。
男孩露出了开心的笑容,这个笑容就像他刚才和父亲一起玩耍时的笑容一样,看起来是如此的天真无邪。
他向着李维走来,一步一步。
不知不觉间,李维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湖里
他看见男孩向他伸出了双手,做出“推”的动作。
危机的警报在心中乍响。
李维一下子失去了平衡,向后倒去。
男孩格纳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笑容。
然而,这个笑容在一秒钟之后变成了惊恐。
因为,他的手腕被人抓住了。
扑通——
扑通——
连续两声落水声。
场景飞速掠过,李维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岸上,浑身湿透。
他正默默地看着前方的湖面,湖面上浮出气泡。
但那些气泡很快消失了,湖面再度恢复了往日的平静。
很快,李维发现自己长大了。
在这期间,他经历了父母离异,他被判给了母亲,但光靠母亲在餐厅打工挣的钱不够养活两个人。
后来,母亲开始接触毒品,开始将各种各样的男人领进家里。
每当这个时候,他就会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静静地看着远处平静的湖面。
但很快,一天夜里,母亲死了。
那个她带回来的男人偷走了属于母亲的钱,连夜逃走。
在她死后,李维又被社区丢给了父亲,但父亲这个时候已经失业破产,没有住的地方,他只能跟着父亲到处找地方睡觉。
有的时候睡在桥洞里,有的时候睡在公园的长凳上,有的时候是去那些24小时营业的连锁餐厅门口挤一挤……
他就这么混着到了十四岁。
那年的冬天很冷,父亲没有多余的衣服,只能用捡来的纸板围成一个小窝。
他的运气很好,挺过来了,也许是因为年轻。
但父亲却在那天晚上冻死了。
这其实是有征兆的。
他记得,几天前父亲就开始咳嗽了,那天晚上咳嗽得尤其厉害。
只是,他太冷,又太困了。
……
为了活下去,他学会了和路上的野狗抢垃圾桶里别人吃剩的食物,学会了抢其他乞丐的钱和面包,学会了偷东西,学会了挨打的时候要把头护好,把嘴里的食物咽下去。
就这么,他慢慢长大,遇见了一个女孩。
那个女孩很美,有着蓝色的头发,明亮的眼睛,说话的声音很好听。
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女孩给他一块面包。
“拿去吃吧,慢点吃。”
他听到女孩温柔地对自己说。
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。
但从那之后,女孩仿佛消失了一样,再也没有出现过。
而在那之后,他开始试图振作,尝试着去餐厅打零工,尝试着去汽车修理厂当学徒。
他一直希望能够以全新的自己面对那个女孩,但女孩依旧没有出现。
终于,他厌烦了这样的生活,开始回归他的本性。
不再每天早起打理自己,不再赶着打工挣钱,不再期待将来会在某个街头遇见那个曾经令他心动的姑娘。
他捡起了自己的偷盗手艺,因为他发现这样来钱比辛苦打工容易多了。
一开始,他通过入室盗窃,顺利赚到了一些钱,这些钱够他挥霍上好一阵子。
但后来,他被人骗去投资,积蓄一下子见底,骗他投资的人也跑了。
他只能重操旧业。
但这一次,房子的主人是一个退役老兵,老兵差点就把他一枪崩了。
后来,他侥幸活了下来,但也因为入室盗窃进了监狱服刑。
等他再出来的时候,已经29岁。
身无分文的他,在街头偷了几个有钱女人的钱包,拿到了一点钱。
拿着这些钱,他去了12环租了一间房子。
最大的花销是在电脑上,虽然只是一台二手的老式电脑。
这还是他在监狱的时候,从同屋的狱友那里听说的新奇玩意。
他从小就很聪明,就算是对电脑这种从未见过的新奇玩意,凭借自己摸索,和从垃圾处理厂淘来的基本计算机读物,他依旧很快掌握了电脑的用法。
渐渐地,他开始沉迷。
这天晚上,他和往常一样打开直播平台,准备看看自己关注的几个主播又学会几首新歌。
就在这时,一个身影映入了他的眼帘。
那是一个蓝色长发的美丽少女,眼睛很亮,说话的声音很好听。
他看到了介绍里少女的名字。
她叫爱葛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