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业游民生涯中的最后一个周末转瞬即逝,星期天晚上我早早就关掉电脑,准备好第二天上班要穿的衣服,躺在床上闭目等瞌睡。
尽管闭着眼睛,我还是能感觉到简晨烨在房间里来回窜动,容我打个不那么恰当的比方,就像是某些处于特定时期的动物。
忍耐了十多分钟之后,我终于睁开眼睛,无语地看着他:“你有什么要求就提,但你要知道,明天是我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……”
大概是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,简晨烨错愕地看了我半天才反应过来:“你脑子能不能想点别的,我有正经事跟你讲。”
看到他那么认真的样子,我真是为自己的龌龊下流感到不好意思,连忙正襟危坐:“你说。”
他迟疑着,欲言又止,反反复复到我都想要发脾气了,他才终于说出口:“昭觉,我拒绝他们了。”
没头没脑的一句话,可是我听懂了。
我全身的肌肉都变得僵硬,我们四目相对,气氛有些紧张。
过了好一会儿,我蜷起腿,狠狠地揉了一把脸,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柔和一些:“我能不能问一下,为什么?”
他苦笑了一下:“原因其实我上次已经跟你说过了,这次只是我经过深思熟虑之后,做出的最终选择。昭觉,我知道你会怪我……”
“怪你?”我冷笑着打断他,“为什么我要怪你?我有什么资格,什么立场,什么权力怪你?你有你的艺术追求,有你的人生计划,你不取悦他人,不迎合庸俗,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理想,你高瞻远瞩,身无分文也可心拥天下,我应该为你骄傲啊,我为什么要怪你?”
这些话从我嘴里脱口而出,顺溜得不带一点磕巴,而事实上,从它们冲出口的那一瞬间,我就已经后悔了。
没有转圜的余地了,没有了。
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,彼此之间早已经是超越了爱情的存在,某种程度上来说,我们是相依为命的亲人,也是并肩作战的战友。
我发誓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他,我宁可伤害自己也绝对不愿意伤害他。
可在这个敏感的时候,我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愚蠢和冲动,我原本可以表达得更好一些,更委婉一些,但我选择了最尖刻的那种方式。
这一枪过去,子弹打穿的是两个心脏。
简晨烨呆呆地望着我,他不是一个会掩饰情绪的人,他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呈现出自尊受到巨大打击的表情,过了很久很久,他才木然地转过身去,关上了卧室门。
我原本可以随便说点什么来挽救这个局面,但我没有。
直到后半夜他才轻轻地打开门,轻轻地爬上床,我假装睡得很沉,没有搭理他。又过了一会儿,我感觉到他亲了一下我的额头。
然后,我听见他轻声地说:“对不起。”
我仍然是一动不动,眼泪在黑暗中汹涌而出,顺着我的脸无声地浸湿了枕头。
这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好,又怕翻来覆去吵到简晨烨,索性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去阳台上待着。
曾经在那家汽车用品公司上夜班的时候,不计其数的夜晚,我独自一人坐在办公室里度过漫漫长夜。
寂寞叫人无所适从,唯有夜行的车轮飞速碾压路面的声音能够证明我没有失聪。
凌晨四点钟,对于失眠的人来说,这是最煎熬的时刻。
乔楚曾问过我,为什么我和简晨烨过得这么辛苦,却还是要在一起。
在这一片寂静中,我也在想,为什么,我要和简晨烨在一起。
而当我这样问自己的时候,十七岁的简晨烨,眼睛旁边一团瘀青的简晨烨,站在学校那棵拥有一百多年历史的柏树下,因为不好意思而笑得很尴尬的简晨烨……哗啦一下,全部回到了我的眼前。
我说过,学生时代的我很擅长挖掘商机,小零食卖久了,我就开始卖矿泉水,矿泉水卖久了,忽然一日,我又想到了一招——回收矿泉水瓶。
举一反三,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啊。
我并不满足于单个的盈利项目,我要做的是在校园里铺开一条完整的、属于叶昭觉一个人的流水线。当我兴奋地制定好这个计划之后,我的脑子里真的有一种“毕业时我就发财了”的美好错觉。
虽然我的头脑很好用,但毕竟只有一双手,这时,人脉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。
我们年级有十个班,每个班都有蒋毅的队友、哥们儿,对邵清羽来说这些人都是妨碍她谈恋爱的罪魁祸首,但对于我来说,他们就是上天赐给我的好帮手。
为了拉拢这些人,我特意选在某天下午站在球场边,等他们踢完球之后,笑嘻嘻地打开塑料袋,送给他们一人一罐冰可乐。
不要钱的东西谁不喜欢呢,等到他们一个个咕隆咕隆地干掉可乐之后,我对蒋毅使了个眼色。
说起来,蒋毅曾经真是对我不错的。
好人我自己做了,他只好做坏人:“我求你们个事,叶昭觉是我家邵清羽的铁姐们儿,当然也就是自己人。她想勤工俭学,你们也帮帮忙,每天收集一下自己班上的矿泉水瓶啊,易拉罐什么的,行吧?”
趁他们还没来得及开口拒绝,我急忙连声说:“谢谢谢谢,谢谢各位好兄弟肯帮忙,我会在每天放学之前去找你们拿的,谢谢谢谢。”
每人一罐可乐就搞定了全年级最活跃的一帮男同学,干脆利落。
从那之后,我变得比以前更忙了,每天下午去进货之前,我还要拖着两个巨大的黑色塑料袋去一趟学校附近的废品回收站。
我不是不知道在我的背后有多少人议论纷纷,有多少人语含讥讽地说叶昭觉真是穷疯了。
当然也难受过,但我更清楚自己需要的是什么,冷言冷语随他们去吧,嘴巴长在人家脸上我也管不了,每天晚上握在手里的钱才是正经事。
事后想想,我这股子做什么都不服输的劲头,这股子不管生活多么拮据窘迫,睡一觉起来又是一条好汉的精神,大概就从那时候开始奠定基础的。
尽管很忙碌,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件有点奇怪的事。
隔壁班收集瓶子的任务,我是明确分配给邵清羽大小姐的,可是……可是为什么……每次下课我站在他们班后门口时,送东西出来的人却不是她!
是谁呢?
就是那个,据说,有很多女生,暗恋的,美术生,简晨烨。
但这个“很多”里绝对不包括我。
那时候我在感情方面还没开窍,或者说我根本在这方面就没花过心思,我所有的热情,眷恋和赤诚,都过早地贡献给了金钱。
我自认为跟简晨烨真的算不上熟,最多就是互相都知道有对方这么个人,然后他在我手里买过几次吃的,我听同班的女生聊起过一点关于他的小八卦,对,就只到这个程度而已。
因为关系实在比较生疏,导致我每次从他手里接过塑料袋的时候都跟个贼似的,倒是他,表现得很轻松自然,偶尔还会主动跟我说:“我数过了,今天比昨天多三四个呢。”
那一瞬间,我站在他面前简直要哭出声来了好吗?
就算我对他没有一丁点儿非分之想,就算我早已经把自己的形象糟蹋得体无完肤了,但是,我毕竟还是女生,我实在架不住一个俊朗的男生,在大庭广众之下对我说这样一句话。
一般少女漫画里都不是这么演的啊,我真是伤心欲绝。
我实在想不明白,一个校草级别的男生,他为什么要帮我收集废矿泉水瓶,唯一的解释就是——这是邵清羽逼的。
转头我就把邵清羽拎出来狠狠地骂,像骂孙子似的,我说:“你你你,你是人吗?求你帮这么点小忙你都不肯,你就这么高贵吗?你知不知道太装会没朋友的……”
我本来还有一大段谴责的话要说,可是邵清羽翻了个白眼,打断了我:“我没逼他,他自己主动的。”
我震惊了!为什么?他图什么?难道是想提成吗?
邵清羽又翻了个大大的白眼:“傻帽,你自己想想是怎么回事。”
我确实认真地想过那么一两天,也确实认真地考虑过他是贪图我的美色这个可能性,但最终这个念头还是被我自己否决了。
太不切实际了,好吗!我可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人呢!
照照镜子看看我这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的脸,再看看我身上穿的这些万年没更换过的旧衣服旧鞋子,完全是个丢进人堆里再也找不出来的样子,哪有什么美色可图。
既然想不明白那我索性也就懒得想了,还是专心赚钱吧。
答案揭示的时候,我猝不及防。
那天我们班正在上自习课,忽然后排的同学递给我一张字条,我打开一看,上面写着:快点出来!急!
我好奇地回过头去,只看见邵清羽在教室后门又招手又跳脚像个猴子,我一边起身去请假,一边心想,肯定又是跟蒋毅吵架了。
但我错了,完全错了。
我一出教室门,邵清羽就把我拖到楼梯间,严肃的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亢奋:“昭觉,我跟你讲,刚刚我们班上体育课,简晨烨跟人打架了!”
我呆住了,就这事?你把我从教室里叫出来就为了这事?!
邵清羽眉飞色舞,两只眼睛里发着精光:“二百五啊你!要是跟你没关系我叫你干什么!他是为了你才跟人打架的啊,蠢货!”
……
我想可能是我的耳朵出问题了吧。
邵清羽接着说:“反正我早就知道了,蒋毅也知道,我们班很多同学也知道,就是因为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多,所以经常有人拿你跟简晨烨开玩笑,每次他在班上帮你收瓶子,都有人起哄。你上次还来问我为什么要逼他,天,我真是要被你气死啊。
“我觉得我上次已经跟你说得很明显了,没想到你这么笨,居然还是想不到原因,叶昭觉啊,你除了会赚钱还会什么呀!
“你知道今天他们为什么打起来吗?那个男生嘴贱,问简晨烨说喜欢个收垃圾的女生有没有觉得很丢脸,简晨烨当时就发飙了,两个人打了好半天,最后还是老师把他们拉开的。”
邵清羽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,特意吸了一下鼻子,眼睛亮晶晶的。
她说:“简晨烨被拉开之后,当着我们所有人对那个男生吼了一句‘叶昭觉靠她自己的双手赚钱,我觉得一点都不丢脸,我觉得喜欢她,我一点都不丢脸’。”
邵清羽说简晨烨喜欢我,这怎么可能?!
这怎么可能!
当我以一个元神出窍的状态,被邵清羽拖去教导处的时候,正好赶上刚受完训的简晨烨从办公室走出来。
然后,呆若木鸡的我和鼻青脸肿的他,就这样在长长的走廊上僵持住了。
我们之间隔着一段距离,但我知道他看见我了,他也知道我看见了他,只是我们谁也没说话。
邵清羽轻轻地推了我一下,说“过去啊”,可是为什么,我的脚就像是生了根,一步也挪不动。
过了一会儿,简晨烨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下了楼,我还是站在原地,一动也不动。
即使多年之后,我依然能够清晰地看见当时的那一幕,它就像从一部关于青春的高清电影里截下来的画面,没有噪点,没有马赛克,也没有声音。
它是那么安静地、完好无损地存在于时间的缝隙里,无论过去多久,我想起它,依然还有想要流泪的感动。
那晚我回到家里一直没睡着,生平第一次我体会了为一件事,为一个人失眠的滋味,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或许是我这一生中最勇敢的一个决定。
我要和他在一起。
下午放学之后我没有去进货也没去卖废品,而是把简晨烨约到学校里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。
一句废话都没啰唆,我开门见山地问他:“你是不是喜欢我?”
记忆中的简晨烨跟如今的他没什么区别,只是看起来更笨拙一些,对于我提出的问题,他不否定,也没肯定,只是笑着把头转到一边去,不看我。
我静静地看着他,直到眼眶微热,泛起泪光。
他那个带着一点腼腆,却又故作镇定的笑容,混合着植物的清香,在我的记忆中,保存了好多好多年。
记得乔楚听到这件事之后的反应,也是半天没有说话。
后来她说:“我大概明白了。”
是啊,为什么日子过得这么艰难,未来也许不会比现在更好,但我们却还是要这么努力地在一起。
我想,不外乎是因为这个人,他在我最孤单无助的年纪,尽他所能地帮助过我,保护过我,在别人嘲笑我的时候,挺身而出捍卫过,连我自己都懒得去维护的、那不值一提的尊严。
我从来都知道,我不够好看,性格也不够温柔可爱,所以我从来都不怪别人不喜欢我,在内心深处,甚至连我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。
那些荒芜的、赤贫的岁月里,我像是一条被风浪拍在岸上的鱼,而简晨烨,是他俯身将濒临窒息的我从沙滩上拾起,送回海洋。
我伶仃地度过了许多年,也曾疑心今后一生仍将继续那样度过。
但忽然有一天,这个世界上有人靠近我,让我明白,即使卑微渺小如我,也依然值得被尊重,被爱。
他的温暖,把我从自卑和寒冷中彻底拯救了出来。
不知不觉之中,天已经亮了。
记得值夜班的那些凌晨,我经常捧着一杯浓茶,站在窗口眼睁睁地看着夜空的颜色慢慢地由浓转淡,月亮西沉,璀璨的繁星一颗颗渐渐隐没在越来越强的光线中,明晃晃的太阳升空之后,人声嘈杂,生活又恢复成井然有序的模样,而我身后通宵未关的电脑屏幕上依然闪着幽蓝的光。
“看天亮起来是一件寂寞的事。”我想,一句话就把这件事给说透了,顾城他真是天才。
我转身,回到卧室,在微光中抱住简晨烨,轻声说,对不起。
这是我从十七岁开始爱着的人,这是世上第一个教会我爱的人。
我不可以任由自己伤害他。
“你昨晚哭过吗?”
齐唐这个王八蛋,他竟然选择了在上班高峰期的电梯里问出这句话!
我的运气还能再差一点吗?分明已经尽我所能赶上了早班车,却还是在大厅里撞上了老板,不得不与之共乘同一部电梯。
虽然在这里上班的人,普遍都是高素质的白领,但在齐唐抛出那个问题的一刹那,我用鼻子都能嗅到空气里那股探究的气息。
罢了,我既然能忍受邵清羽,能忍受简晨烨,就不在乎多忍受一个齐唐,于是我顶住压力,勇敢地抬起头嗯了一声表示肯定。
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居然得寸进尺地追问:“为什么?”
说话能注意一下场合吗,我默默地骂了一句。我算是看出来了,这家伙从第一次见我开始,就存心不打算让我有好日子过。
既然如此,只好破罐子破摔了,我平静地回答他说:“因为穷。”
电梯门应声而开,二十三楼到了,我和齐唐一起走出来,把看客们抛在了身后。
开例会的时候齐唐向其他员工介绍了一下我,很简单的一语带过,“这是我新招的助理叶昭觉”,大家也都是例行公事地拍了几下手掌,看得出来,我的到来不会影响到任何人的职位,果然是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啊。
虽然大家都说周一是上班族最痛恨的一天,但坦白说,其实我并没有多么深切的体会。
我的工作间就在齐唐的办公室外面,他进去之前一句交代都没有,整个上午,我就干巴巴地坐在电脑前打开网页,关掉,打开,又关掉,这过程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。
到了中午,其他同事都成群结队地去吃午餐,也有一两个同龄的女孩路过时客套地问我要不要一起,为了避免尴尬,我还是微笑着婉拒了她们。
等到所有同事差不多都走了,齐唐办公室的门还是紧紧地关闭着,我决定自己单独去觅食。
锦绣大厦一楼其实有不少餐厅,但价格都不便宜,我逛了一圈之后最终还是拉开subway(赛百味)的门,买个金枪鱼汉堡配可乐打发掉这一顿好了。
正是午餐高峰期,餐厅里几乎没什么空位,幸好我眼睛尖动作也快,眼看靠窗那一排有人起身,我连忙抓着汉堡和可乐就冲了过去,一屁股坐下。
阳光真好,我一边啃着汉堡一边看着玻璃外面的世界。马路上的豪车真多啊,有钱人真多,为什么不能算我一个?忽然又想起我出家门时简晨烨还没醒来,不知道晚上见面会不会尴尬……
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,咚咚两声,有人敲我面前的玻璃。
我一抬头,就看见了齐唐那玩世不恭的笑容。
“你怎么不跟其他同事一起吃饭呢?耍大牌啊。”他坐在我旁边的位子,大口咀嚼着加了培根的汉堡。
已经过了饭点,餐厅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,我和齐唐并肩坐着,面对着玻璃,对他提出的问题我嗤鼻一笑:“你不也是吃独食嘛。”
“我跟你怎么一样,”他居然问都没问我一下就直接拿走了我的可乐,“我是老板啊,当然要跟雇员保持一点距离。”
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可乐被他喝掉一大口,这个人真是太神经病了,从头到尾就没有正常过……是的,我又想起面试时他问我胸围多少的那件事了。
不仅神经病,而且完全不懂得察言观色:“我听清羽说你念书的时候就很不合群,怎么到现在还这样?”
死八婆!邵清羽你这个死八婆!我默默地翻了个白眼:“她说的你就信啊,我念书的时候人缘不知道多好。”
“好到垄断了零食售卖和废品回收两个产业对吧?你的光辉事迹我都早就听说过了。”
……
要是杀人不犯法,我真想现在就杀了他。
我已经在凌晨独自回忆过当年了,我真的不想一天之内两次回忆当年的悲惨往事,于是我主动找了个新话题:“我今天上午什么事都没干呢,你也安排点工作给我吧,打打杂也好过无所事事啊。”
齐唐挑了挑眉毛说:“上次你提出预支工资我没同意,所以现在不好意思指派你干活呢。”
……
我好想一头在玻璃上撞死算了。
在我跟齐唐进行过这么几次短暂的交流之后,冥冥之中我有种预感,我觉得我会被这个变态老板摧残得苦不堪言。
滑稽的是,后来我们之间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,都证明了我的预感是多么不靠谱。
午休时间过去之后我们一起回公司,齐唐在进办公室之前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事:“对了,你不是觉得太清闲了吗,交个事给你做。你帮我去花店预定一束鲜花,后天派送,地址我稍后给你。”
趁他还没关门,我连忙追问:“送什么花?”
他歪着头想了一下:“我不太了解这个哎……跟你年纪差不多的女生喜欢什么?”
“我喜欢睡莲。”
“那个啊……好像很便宜吧。哎,我不管了,你别问我,自己做主吧。”话音刚落,我就听见一声“砰”,门关了。
过了一会儿我的手机振了一下,是齐唐发来的短信,地址是本市一个价格非常昂贵的公寓楼,收花人的姓名是个英文名,叫vivian。
真是一条充满了浓浓的做作气息的短信啊,我酸溜溜地想。
两天之后的晚上,我和简晨烨在厨房里分工合作,一个洗菜一个煮饭的时候,齐唐又发来一条信息。
“选得不错,香槟玫瑰适合她,睡莲比较配你。”
我握着手机简直都快气炸了,齐唐这是在侮辱我吗?是暗讽我只配得上便宜货的意思吗?
简晨烨看我脸色不对,凑过来问:“谁发的,出什么事了吗?”
我把手机往沙发上一丢:“我老板可能快死了。”
无论是我,还是简晨烨,抑或是齐唐他自己,我们谁都没有意识到,不知不觉之中,我们的生命里已经介入了新的事物和新的人。
从这时开始,我们原本简单澄明的小小世界,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震动。
我们浑然不知,命运即将光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