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绯今早给自己卜了一卦,卦象上说,今日若是上山,将有大祸,胡绯忖度了一番,既是有祸,那还是避一避的好,哪知不久便有小妖来传话,说胡绯久居深山的老母亲近来想他想的紧,让他速速回去一趟。
是福不是祸,是祸躲不过,既然如此,不如上山瞧瞧那祸是什么祸,指不定是一只绝色母狐狸,再者说,他已然活了千年,什么祸没遇见过?想及此,胡绯一甩袖子,对护卫胡洱说道:“走,随我上山一趟。”
这西陵城附近只有一座山,与西陵城同名唤作西陵山,胡绯的母亲就住在山顶的岩洞中。
生老病死因果循环乃是自然之道,纵是妖精也有要死的一天,胡绯唏嘘不已,看完母亲便下了山,下到山腰之际,正巧遇上虎头猪头妖怪要吃小凤,便出手救下了,他心想,果然是个“大祸”,私藏神鸟就像偷了一块不属于自己的宝贝在身边,自然是大祸,可他心中就是痒痒的,想把这小东西留在身边,只惋惜不是一只母狐狸。
然则,胡绯料到了结局,却没料到这过程,若是他晓得这怀里的小东西是让他伤情一辈子的“祸水”,恐怕他当初说什么也不会救她了,佛曰:孽缘尔。
胡洱不一会儿就从山上下来了,又忍不住用鼻子嗅了嗅小凤。
胡绯一啧嘴,侧身避开他:“本公子决定,今天开始,就把这小鸟留在身边当宠物养着。”
胡洱皱眉一沉思:“若是天庭找下来怎么办?”
胡绯在小凤脑袋上轻轻一点:“先用这法术压住气息,能藏一天是一天,若是以后天庭找上门来了,那就……”
那就什么?胡绯没有说。
小凤只顾着自己肚子饿,抓过胡绯逗弄她的手指就啃,胡绯的爪子岂是这么好啃的,小凤咬来咬去,连个印子都没有,胡绯倒是很享受小凤嘴里温温软软的触感。
如此俩人便下了山,胡绯速来低调地张扬,一身白色素衣不多鲜亮,却是城里一等一的天蚕丝做的,加上他那格外勾人的细长凤眼,怎一个魅惑了得,用媚眼如丝形容无过之而有不及,他在狐狸中的容貌都是上上等的,更何况是在人间,那想都莫要想,绝对是绝色中的绝色,因此也成了西陵城内,所有待字闺中的少女们心仪的情郎。
然看人不能只看外表,若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行,胡绯不仅长着一张绝色的脸,他的私生活也是明白到不能再明白,他从来不去鸭馆妓院,连酒肆茶楼都鲜少去,身边只有一位貌美的小妾,不仅如此,他的经商才能也是一等一的,在荒年,所有商人都亏本的时候,只有胡绯,仍然盈利,如此说来,胡绯做妖怪做的高明,做人,也是极高明的。
后来小凤的贴身丫鬟告诉她,胡绯不去那些风月之地,不过是因为看不上那楼里的姑娘,的确,妖精要比人类美上百倍;胡绯做生意从来不亏本,是因为他有点金术,能把石头变成金子,他赢在起跑线上,如此一来,凡人根本比不得。
胡绯抱着小凤领着胡洱,从山上下来进了城里,所有男女老少的目光都投过去一角,花楼里的姑娘从二楼扔下来一只秀了鸳鸯的帕子,正巧飘进了胡绯的怀里,小凤的脑袋上,众人特别是姑娘们一齐瞪向那个扔帕子的美人儿,哪知小凤被这帕子上的香味儿熏得受不了,打了一个打喷嚏,只见那帕子悠悠的落在了地上,被胡绯毫不留情的踩在脚下,跟在后头的胡洱完全在状况外,也不明不白地踩在了帕子上,这可替姑娘们解气了,楼上的美人儿顿时白了一张小脸,关上窗户独自忧伤去了。
因得胡绯是万众瞩目,连带着小凤也沾光跟着万众瞩目了起来。
一位姑娘对自己的女伴说:“胡绯公子抱着的那个娃娃是谁?”